纪念列宁格勒建城250周年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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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列宁格勒建城250周年”奖章
“纪念列宁格勒建城250周年”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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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列宁格勒建城250周年”奖章[1]Медаль «В память 250-летия Ленинграда»)是苏联国家级奖项之一,根据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于1957年5月16日通过的法令设立,以纪念列宁格勒建城250周年。奖章样式的设计者是Н. А. 索科洛夫,总共有约144.59万人获得该奖章。

奖章条例[编辑]

该奖章授予给在城市恢复重建工作中表现突出,保质保量在工业、交通、城市经济、贸易、科教文卫等部门努力工作的公民,该奖章的获得者必须在列宁格勒或者城郊居住至少5年。该奖章的颁发对象包括:

  • 在列宁格勒工矿企业、建筑工地、交通和市政服务设施工作的工人、工程师、技术员和雇员;
  • 科学、技术、艺术、文学、教育、医疗领域工作者;
  • 国家机关、党、工会、共青团和其他社会团体的职员;
  • 军人;
  • 退休人员、因战争或劳动的残疾人员;
  • 积极参加城市建设,在学校和儿童机构工作的家庭主妇。

该奖章将根据相应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时长证明进行颁发。

该奖章同样授予给在伟大卫国战争期间保卫列宁格勒的参与者,特别是保卫列宁格勒奖章的获得者,无论他们是不是该城市的居民。

“纪念列宁格勒建城250周年”奖章由列宁格勒市苏维埃执行委员会代表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颁发。该奖章应佩戴在胸前左侧,如果有其他苏联奖章之前,应位于“纪念莫斯科建城800周年”奖章之后。

奖章样式[编辑]

“纪念列宁格勒建城250周年”奖章由有色金属制成,为宽32毫米的圆形奖章。奖章的正面是芬兰车站和车站前的列宁雕像,其背景为涅瓦河海军部大楼。上半部沿着奖章边缘刻有“纪念列宁格勒建城250周年”(«В память 250-летия Ленинграда»)的字样,顶部文字下面有一颗散发着光芒的五角星;下半部环绕着主图案的是玉米穗的月桂树枝和锤子镰刀图案。

奖章背面的图案是斯莫尔尼宫,在图案上方刻有“光荣属于英雄城市”(«ГОРОДУ-ГЕРОЮ СЛАВА!»),下方则刻有数字“250”。在顶部,刻有一枚列宁勋章和一枚红旗勋章,即列宁格勒已经获得的勋章,两枚勋章被月桂树、橡树叶与绶带组成的花环环绕。

奖章的绶带宽24毫米,底色为蓝色,两边各有一条白色条纹,绶带正中间是由三条红色条纹与四条黄色条纹组成,其中最中间的红色条纹相对较宽。

参考[编辑]

相关内容[编辑]

锤镰星 苏联国家级奖项
最高荣誉
苏联英雄 社会主义劳动英雄 英雄城市和英雄要塞 英雄母亲
勋章
列宁勋章 十月革命勋章 红旗勋章 苏沃洛夫勋章 乌沙科夫勋章 库图佐夫勋章 纳希莫夫勋章 博赫丹·赫梅利尼茨基勋章 亚历山大·涅夫斯基勋章 卫国战争勋章 劳动红旗勋章 各族人民友谊勋章 红星勋章 在苏联武装力量中为祖国服役勋章 荣誉之徽勋章 个人英勇勋章 光荣勋章 劳动光荣勋章
奖章
英勇奖章 乌沙科夫奖章 战功奖章 纳希莫夫奖章 劳动英勇奖章 劳动杰出奖章 纪念弗·伊·列宁诞辰100周年奖章 卫国战争游击队员奖章 守卫苏联国界有功奖章 军事杰出服役奖章 维持公共秩序杰出服务奖章 救火英勇奖章 拯救溺水者奖章 保卫列宁格勒奖章 保卫莫斯科奖章 保卫敖德萨奖章 保卫塞瓦斯托波尔奖章 保卫斯大林格勒奖章 保卫基辅奖章 保卫高加索奖章 保卫苏维埃北极奖章 1941—1945年伟大卫国战争战胜德国奖章 1941—1945年伟大卫国战争胜利二十周年纪念奖章 1941—1945年伟大卫国战争胜利三十周年纪念奖章 1941—1945年伟大卫国战争胜利四十周年纪念奖章 战胜日本奖章 攻克布达佩斯奖章 攻克柯尼斯堡奖章 攻克维也纳奖章 攻克柏林奖章 解放贝尔格莱德奖章 解放华沙奖章 解放布拉格奖章 1941—1945年伟大卫国战争忘我劳动奖章 劳动元老奖章 苏联武装力量老兵奖章 巩固战斗友谊奖章 恢复南方黑色冶金企业奖章 恢复南方黑色冶金企业奖章 恢复顿巴斯煤矿奖章 开垦处女地奖章 建设贝加尔-阿穆尔铁路奖章 改造苏俄非黑土地地区奖章 开发西西伯利亚石化联合体地下资源奖章 工农红军二十周年纪念奖章 苏维埃陆海军30周年纪念奖章 苏联武装力量40周年纪念奖章 苏联武装力量50周年纪念奖章 苏联武装力量60周年纪念奖章 苏联武装力量70周年纪念奖章 苏维埃民警50周年纪念奖章 纪念莫斯科建城800周年奖章 纪念列宁格勒建城250周年奖章 纪念基辅建城1500周年奖章 圆满服役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