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杰出服役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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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军事杰出服役”奖章
一级“军事杰出服役”奖章

一级“军事杰出服役”奖章

二级“军事杰出服役”奖章
二级“军事杰出服役”奖章

二级“军事杰出服役”奖章

上级 守卫苏联国界有功奖章
下级 维持公共秩序杰出服务奖章

“军事杰出服役”奖章[1]Меда́ль «За отли́чие в во́инской слу́жбе»)是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于1974年10月28日通过法令设立的奖章,奖章的设计者是亚·鲍·朱克

历史[编辑]

1974年10月28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通过法令设立“军事杰出服役”奖章。次年3月24日,该奖章进行了第一次授予。

1981年初,总共有3000多名军人获得一级“军事杰出服役”奖章,约25000名军人获得二级奖章。

1985年,共有约5000人获得一级奖章,约4万人获得二级奖章。

1992年3月2日,根据俄罗斯联邦最高苏维埃主席团的法令,“军事杰出服役”奖章仍然继续授予,直到引入新的奖章为止。

1994年10月28日,该奖章进行了最后一次授予。

截至1995年1月1日,约2万名军人获得了一级“军事杰出服役”奖章,约12万人获得了二级奖章。

奖章条例[编辑]

“军事杰出服役”奖章授予给苏联陆海军、边防军内卫部队的军人:

  • 在军事和政治训练中表现出色;
  • 在执行作战任务和战斗使命时获得特殊荣誉;
  • 在兵役期间表现出英勇无私以及其他优秀品质。

苏联国防部长苏联内务部长苏联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代表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授予“军事杰出服役”奖章。

“军事杰出服役”奖章分为两个级别,最高级别为一级。

“军事杰出服役”奖章应佩戴胸前右侧,位于佩戴苏联勋章位置的下方。当佩戴勋略时,应位于“守卫苏联国界有功”奖章之后。

奖章样式[编辑]

一级“军事杰出服役”奖章由黄铜制成,呈五角星形状,五角星的半径为38毫米,两个角之间有一个盾牌,盾牌上刻有主要军兵种的标识。奖章的正中央有一名士兵、水兵与飞行员的半身像,面朝左侧,半身像外被一个环框住,环上刻有“为军事杰出服役”(«За отличие в воинской службе»)的字样,环的底部有两个月桂树枝。奖章的背面没有图案,仅在背面底部刻有莫斯科铸币厂的小图标。

二级“军事杰出服役”奖章的镍铜合金或铁锰合金制成。

奖章通过宽29.5毫米、高27.5毫米的金属柱固定到服装上,上面覆盖着红色绶带,两侧各有一条绿色条纹。奖章绶带宽24毫米,绿色条纹宽3毫米,其距离绶带边缘3毫米,在绶带的中间有一颗五角星装饰。

参考[编辑]

相关内容[编辑]

锤镰星 苏联国家级奖项
最高荣誉
苏联英雄 社会主义劳动英雄 英雄城市和英雄要塞 英雄母亲
勋章
列宁勋章 十月革命勋章 红旗勋章 苏沃洛夫勋章 乌沙科夫勋章 库图佐夫勋章 纳希莫夫勋章 博赫丹·赫梅利尼茨基勋章 亚历山大·涅夫斯基勋章 卫国战争勋章 劳动红旗勋章 各族人民友谊勋章 红星勋章 在苏联武装力量中为祖国服役勋章 荣誉之徽勋章 个人英勇勋章 光荣勋章 劳动光荣勋章
奖章
英勇奖章 乌沙科夫奖章 战功奖章 纳希莫夫奖章 劳动英勇奖章 劳动杰出奖章 纪念弗·伊·列宁诞辰100周年奖章 卫国战争游击队员奖章 守卫苏联国界有功奖章 军事杰出服役奖章 维持公共秩序杰出服务奖章 救火英勇奖章 拯救溺水者奖章 保卫列宁格勒奖章 保卫莫斯科奖章 保卫敖德萨奖章 保卫塞瓦斯托波尔奖章 保卫斯大林格勒奖章 保卫基辅奖章 保卫高加索奖章 保卫苏维埃北极奖章 1941—1945年伟大卫国战争战胜德国奖章 1941—1945年伟大卫国战争胜利二十周年纪念奖章 1941—1945年伟大卫国战争胜利三十周年纪念奖章 1941—1945年伟大卫国战争胜利四十周年纪念奖章 战胜日本奖章 攻克布达佩斯奖章 攻克柯尼斯堡奖章 攻克维也纳奖章 攻克柏林奖章 解放贝尔格莱德奖章 解放华沙奖章 解放布拉格奖章 1941—1945年伟大卫国战争忘我劳动奖章 劳动元老奖章 苏联武装力量老兵奖章 巩固战斗友谊奖章 恢复南方黑色冶金企业奖章 恢复南方黑色冶金企业奖章 恢复顿巴斯煤矿奖章 开垦处女地奖章 建设贝加尔-阿穆尔铁路奖章 改造苏俄非黑土地地区奖章 开发西西伯利亚石化联合体地下资源奖章 工农红军二十周年纪念奖章 苏维埃陆海军30周年纪念奖章 苏联武装力量40周年纪念奖章 苏联武装力量50周年纪念奖章 苏联武装力量60周年纪念奖章 苏联武装力量70周年纪念奖章 苏维埃民警50周年纪念奖章 纪念莫斯科建城800周年奖章 纪念列宁格勒建城250周年奖章 纪念基辅建城1500周年奖章 圆满服役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