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革命红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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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步兵师的荣誉革命红旗

荣誉革命红旗[1]Почётное революционное Красное Знамя)是一种授予给红军各级军事单位、部队、兵团以及海军舰艇的军事嘉奖和荣誉,以表彰其集体英雄主义和为了保家卫国的杰出服役。

历史[编辑]

1918年8月3日,根据苏俄军事人民委员部的命令,正式批准革命荣誉红旗作为国家级奖项,该军旗可以授予给炮兵连队、骑兵中队以及各种营、团、旅、师、集团军等单位,也可以授予给分队、装甲列车、舰艇、军事学校和城市等。

1918年8月20日,荣誉革命红旗进行了第一次颁发,获得者是拉脱维亚第5步兵团。

1920年3月18日,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了《关于授予军队荣誉革命红旗的条例》,确立荣誉革命红旗同时是部队的军旗,曾多次获得荣誉革命红旗的部队将颁发对应次数的红旗勋章,并将勋章附在旗帜上。同年5月15日至17日,共和国革命军事委员会批准了荣誉革命红旗的颁发流程和旗面样本。

俄国内战时期,超过300多支各级部队、舰艇和军事教育院校获得荣誉革命红旗的殊荣,包括波罗的海舰队独立高加索集团军塔曼集团军第12集团军,还有36个师级部队、263支其他各级部队和军事院校,另有三座城市——彼得格勒奥伦堡察里津获得该荣誉。

1924年12月,第5集团军因帮助蒙古人民革命军取得外蒙古革命的胜利而被授予该荣誉。同一年,红色十月号破冰船因成功极地考察任务而被授予荣誉革命红旗。

1929年,远东特别集团军彼尔姆第21步兵师和第63步兵团因在中东铁路战争的杰出表现而被授予荣誉革命红旗。

1932年11月27日,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通过的决议,获得荣誉革命红旗的各级部队、舰艇将会冠以“红旗”(Краснознамённых)的荣誉称号。

1935年5月27日,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和苏联人民委员会通过联合决议,规定了荣誉革命海军旗的样式,荣誉革命海军旗基于苏联海军旗,在其大红五角星上插入红旗勋章的图案,红旗勋章的图案占五角星直径的三分之二。

1964年5月5日,根据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第2473-VI号法令,荣誉革命红旗不再进行颁发。

著名获奖单位[编辑]

集团军

城市

师级部队

参考[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