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独立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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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自由独立勋章
一级自由独立勋章

一级自由独立勋章

上级 三级国旗勋章
下级 二级自由独立勋章
二级自由独立勋章
二级自由独立勋章

二级自由勋章

上级 一级自由独立勋章
下级 一级“李舜臣”勋章

自由独立勋章자유독립훈장)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授予在祖国解放战争时期功勋指战员和部队的一种勋章,分两级。设立于1951年7月7日。

历史[编辑]

1951年7月7日,根据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发布政令设立了该勋章。

授予对象[编辑]

自由独立勋章以政令形式授予在祖国解放战争中建树功勋的人民军联队以上指挥官和游击队指挥员,以及联队以上功勋部队。

在祖国解放战争期间,朝鲜政府向中国人民志愿军和朝鲜本国人员共颁发自由独立勋章3251枚,其中一级自由独立勋章98枚,二级自由独立勋章3155枚。

样式[编辑]

样式为一颗珐琅红星镶铸在向外闪着光束十边形中,珐琅红星中间的圆环中为一名拿着手枪和一名手持长枪的军人,在飞机、坦克掩护下冲锋。

其中一级自由独立勋章通径为71毫米,为单凸厚圆环,金制。二级自由独立勋章为通径56毫米,为双凸细圆环,银制。

参考[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