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鲍里索维奇·加马尔尼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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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集团军级政委 扬·鲍·加马尔尼克

扬·鲍里索维奇·加马尔尼克[1]Ян Бори́сович Гама́рник,1894年6月2[14]日—1937年5月31日),苏联高级将领,犹太族,沃利尼亚省日托米尔人,1929年10月调入军队工作,1916年9月加入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布)基辅大学毕业,一级集团军级政委军衔。

他曾担任联共(布)中央组织局委员(1929年11月至1937年5月)、苏联第一副陆海军人民委员(1930年6月至1937年5月)、工农红军政治局局长(1929年10月至1937年5月)、白俄罗斯共产党(布)中央第一书记(1928年12月至1930年1月)、远东边疆区党委第一书记(1927年3月至1928年10月),在大清洗中遭到迫害而自杀。

生平[编辑]

1894年6月2[14]日,扬·鲍里索维奇·加马尔尼克生于沃利尼亚省日托米尔的一个商人家庭,其父是楚迪克·莫什科维奇。青年时,他进入敖德萨男子中学念书,学习期间,他接触到马克思主义

1913年,他从高中毕业后,移居至基辅省马林,以家庭教师为生。

1914年,他考入圣彼得堡心理神经学院学习。次年,转入基辅大学法学系学习,期间他见到了乌克兰布尔什维克领导人尼·阿·斯克里普尼克斯·维·科西奥尔。此后,他在基辅兵工厂进行革命宣传工作。

1917年二月革命后,他领导了基辅党委的工作。在十月革命中,他组织领导了基辅的武装起义,在基辅建立了苏维埃政权,任基辅军事革命委员会委员。

1918年,在乌克兰被德国占领后,他留在乌克兰进行党的地下工作。

1919年5月,任敖德萨省党委主席。同年8月,任第12集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参加了消灭邓尼金白卫军的战斗。

1919年11月,任第58步兵师政委。

1920年2月,任基辅省党委主席。同年10月18日,担任基辅省革命委员会主席。

1921年4月25日,任基辅省党委主席、苏维埃执行委员会主席。

1923年7月,任滨海省苏维埃执行委员会主席。

1924年6月,任远东革命委员会主席。

1926年3月,任远东边疆区苏维埃执行委员会主席。

1927年3月,任远东边疆区党委第一书记。次月,兼任西伯利亚军区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

1928年2月,任白俄罗斯共产党(布)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白俄罗斯军区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他积极支持集体农庄运动

1929年10月,任工农红军政治局局长,并兼任《红星报》责任主编。次月11日,增选为联共(布)中央委员会组织局委员

1930年6月2日,任苏联第一副陆海军人民委员苏联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工农红军政治局局长。期间,他支持图哈切夫斯基的军事主张,对红军进行技术变革,还为图哈切夫斯基向斯大林进行辩护,称他遭到了别有用心的陷害。

1937年5月20日,他因图哈切夫斯基的牵连被解除苏联第一副国防人民委员、红军政治局局长的职务,降为中亚军区军事委员会委员。

1937年5月30日,联共(布)中央政治局认定加马尔尼克参与“军事法西斯阴谋集团”,并将其开除党籍和军籍。次日,他得知政治局的决定后,在自己公寓中开枪自杀。次月11日,它被列入图哈切夫斯基案被告人的名单,并被宣布为“人民公敌”。

1955年8月6日,苏共中央主席团根据苏联总检察院的报告,认为当年对加马尔尼克的指控是毫无根据的,并决定为其平反。同年11月7日,苏共中央党务监察委员会恢复了他的党籍。

联共(布)第十四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五届、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1929年11月增选为十五届中央组织局位于,十六届、十七届中央组织局委员。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

军衔[编辑]

荣誉[编辑]

列宁勋章 1933年2月22日
红旗勋章 1928年2月20日

参考[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