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英勇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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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英勇勋章[1]Order Wojenny Virtuti Militari)是波兰最高级别的军事勋章,也是历史上最早设立的勋章之一,由波兰国王斯坦尼斯瓦夫·奥古斯特于1792年6月22日设立,以庆祝波兰军队在1792年俄波战争中的齐莱涅茨战役中战胜俄国军队。该勋章在华沙公国、俄治波兰、波兰第二共和国波兰人民共和国时期仍然被授予,总共有超过26000人获得了该勋章。

历史[编辑]

波兰王国和俄治波兰时期[编辑]

1792年6月18日,在波兰军队于齐莱涅茨战役中战胜俄国军队后,约瑟夫·波尼亚托夫斯基亲王向斯坦尼斯瓦夫·奥古斯特国王建议设立一个新的军事勋章。同月22日,斯坦尼斯瓦夫·奥古斯特国王将新设立的勋章命名为军事英勇勋章(Order Virtuti Militari),并令华沙铸币厂迅速铸造了20枚该勋章并颁发给前线表现优秀的军官。

1792年6月25日,该勋章首次颁发给15位参加过齐莱涅茨战役的官兵,分为两个等级——金质的颁发给将军和军官,银质颁发给士官和士兵。

1792年8月,根据约泽夫·波尼亚托夫斯基神父的建议,该勋章更名为军事十字勋章(Order Krzyża Wojskowego)并分为五个级别:

  • 一级:大十字星章
  • 二级:指挥官十字勋章
  • 三级:骑士十字勋章
  • 四级:金质奖章
  • 五级:银质奖章

在斯坦尼斯瓦夫·奥古斯特统治时期,总共有526人获得该勋章,其中指挥官十字勋章1人、金质奖章级86人,银质奖章级439人。

1986年12月26日,华沙公国将该勋章更名华沙公国军事勋章(Order Wojskowy Księstwa Warszawskiego),授予给与拿破仑军队并肩作战的波兰军队官兵,分为五个级别:

  • 一级:大十字级
  • 二级:指挥官十字级,授予给少将
  • 三级:骑士十字级,授予给准将、上校和少校
  • 四级:金十字级
  • 五级;银十字级

在华沙公国时期,总共颁发了2569枚华沙公国军事勋章,其中大十字级2枚,指挥官十字级10枚,骑士十字级504枚,金十字级923枚,银十字级1130枚,乔安娜·祖布尔成为首位获得该勋章的女性。

在俄罗斯帝国扶持的波兰沙皇国成立后,该勋章被更名为波兰军事勋章(Order Wojskowy Polski)并被颁发给波兰沙皇国中参加反法战争的军人。在俄属波兰时期,共颁发了1213枚波兰军事勋章。

1831年2月19日,在波兰十一月起义爆发后,波兰瑟姆恢复了军事英勇勋章这一名称,将其授予给与俄国军队交战的波兰起义军。期间,波兰王国颁发了1枚指挥官十字级、105枚骑士十字级、1794枚金十字级和1963枚银十字级,其中包括两位女性。

1831年12月31日,在尼古拉一世皇帝镇压了波兰起义后,进一步剥夺了波兰的自治权,下令废除该勋章。

波兰第二共和国与流亡政府时期[编辑]

1919年8月1日,波兰在复国后,波兰共和国众议院通过法案重新设立军事英勇勋章(Order Virtuti Militari),恢复了斯坦尼斯瓦夫·奥古斯特国王在1792年设立的勋章。根据法案,该勋章恢复设立并旨在奖励在战斗中英勇无畏的事迹,为祖国利益而不怕牺牲的个人,该勋章沿用了华沙公国时期所采用的五个等级及其名称,同时还规定了授予条例、佩戴规则和获勋者享有的福利。根据新的法案,勋章分为以下以下五个等级:

  • 一级 — 大十字级,授予在关键性战役中指挥部队彻底击败敌人或英勇坚守防御的指挥官;
  • 二级 — 指挥官十字级,授予给取得战术性胜利或英勇指挥部队进行艰难的防御战的指挥官;
  • 三级 — 骑士十字级,授予给已经获得过金十字级(四级)的军官、士官和士兵,以表彰他们娴熟地带领部队以及英勇无畏、不怕牺牲的壮举;
  • 四级 — 金十字级,授予给已经获得过银十字级(五级)的军官、士官和士兵,以表彰他们英勇无畏、不怕牺牲的作战;
  • 五级 — 银十字级,授予给英勇无畏、不怕牺牲的作战的军官、士官和士兵。

波兰共和国众议院规定每个获得该勋章的个人,无论勋章的级别,都将终身享受每年300波兰兹罗提的额外津贴。此外,他们在分配土地、担任政府职务、进入残疾人机构以及获得教育名额,其子女接受教育和奖学金名额时享有优先权。获得该勋章的军官和士兵只要具备适当的资格,可以直接晋升为军官,但是他们必须在战争结束后的一年内通过预备役军官考试。

1933年3月25日,波兰共和国众议院通过新的军事英勇勋章法令,法令对勋章的外观进行了修改,并更改了五种级别勋章的授予标准,同时赋予了总司令在战时授予勋章的权利。此外,法令还规定每年300兹罗提的津贴不需要交税和没收。

截至1939年9月1日,波兰第二共和国共颁发了8389枚勋章,其中一级6枚(包括5名外国人)、二级19枚(包括7名外国人)、三级14枚(包括11名外国人)、四级50枚(包括44名外国人)、五级8300枚(包括187名外国人和1800名死后追授)。

1941年1月,波兰流亡政府武装发布第1号命令,决定恢复军事英勇勋章。在1940年至1990年间,波兰流亡政府授予了5枚指挥官十字级、14枚骑士十字级、252枚金十字级和5889枚银十字级。

波兰人民共和国时期[编辑]

1943年11月11日,波兰第一集团军司令员齐格蒙特·贝林格签署命令,向第1步兵师的16名士兵授予银十字级军事英勇勋章,这是波兰人民军首次授予该勋章。

1944年12月22日,波兰民族解放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勋章与奖章的法令,该法令正式延续了在1919年8月1日关于军事英勇勋章的规定,但废除了该勋章的津贴等内容,规定集团军司令员、军长和师长有权直接授予三级、四级和五级勋章。

1947年,授予该勋章的全部权力移交给波兰共和国总统,后来又移交给波兰国务委员会

1960年2月17日,波兰人民共和国议会通过了新的法令,重新规定了该勋章的名称,但没有对具体的授予标准进行规定。

波兰人民共和国时期,共颁发了13枚大十字级(其中1枚被收回)、19枚司令级、57枚骑士级、289枚金十字级和4851枚银十字级。

波兰第三共和国时期[编辑]

1992年10月16日,波兰共和国众议院通过一项法案,修改了勋章的名称,规定该勋章由波兰共和国总统授予。

勋章样式[编辑]

1792年最初版的军事英勇勋章采用金银等材质制成,勋章体呈椭圆形,尺寸为43×34毫米,其中金含量为25克左右,银含量19克左右。勋章体正面印有王室花押字“SAR”(Stanislaus Augustus Rex),最顶部有一定王冠,花押字下方有两枚棕榈树枝。勋章体背面刻有“军事英勇”(VIRTUTI MILITARI)的铭文,铭文下面也刻有与正面相同的棕榈枝。该版本的勋章总共授予了约160枚,其中金级30枚,银级100枚。

1792年8月法案规定了军事英勇勋章新的样式。根据法案,该勋章呈等腰十字形,十字正中间有一个黑色珐琅的圆,圆上有一个圆形的金色盾牌,盾牌周围被绿色珐琅制成的月桂树叶以及一只用爪子拿着苹果与权杖的赢所环绕。金色盾牌里面刻有立陶宛大公国的国徽图案,国徽图案的下面是“1792”的年号。在十字臂上,分别刻有“SARP”(Stanislaus Augustus Rex Poloniae)等四个字母。十字架的背面刻有“军事英勇”(VIRTUTI MILITARI)的铭文,铭文被月桂叶所环绕。勋章的十字架由杜卡特金制成,尺寸为42×42毫米。

1919年的军事英勇勋章仍然基于1792年8月采用的样式,但移除了表面象征着国王的“SARP”等字母,而是使用“荣誉”(Honor)和“祖国”(Ojczyzna)的铭文取代之。勋章十字的尺寸随等级变化:

  • 一级:62×62毫米
  • 二级:54×54毫米
  • 三级:44×44毫米
  • 四级:39×39毫米
  • 五级:38×38毫米

1944年12月22日,波兰民族解放委员会恢复军事英勇勋章后,对该勋章的尺寸进行了调整,从一级到四级的十字尺寸依次为64毫米、55毫米、45毫米、38毫米。

1992年10月16日,波兰共和国众议院通过的法案采用了波兰第二共和国时期的勋章样式和尺寸大小。

参考[编辑]

  1. Order Virtuti Militari — Wikipedia